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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·房地产政策与动态·· 2026-07-22精选AI 评分62

天津市发布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

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印发《天津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》的通知

AI 导读

天津市发布《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》,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两年。办法规定预售资金须全部存入监管账户,按工程进度分节点拨付,确保资金专款专用。

推荐理由

原文明确了天津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实施时间、监管原则及资金使用节点,为房企和购房者提供了具体操作依据。

来源: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·房地产政策与动态 · zfcxjs.tj.gov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