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·房地产政策与动态·· 2026-07-22精选AI 评分62
天津市发布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
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印发《天津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》的通知
AI 导读
天津市发布《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》,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两年。办法规定预售资金须全部存入监管账户,按工程进度分节点拨付,确保资金专款专用。
推荐理由
原文明确了天津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实施时间、监管原则及资金使用节点,为房企和购房者提供了具体操作依据。
来源: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·房地产政策与动态 · zfcxjs.tj.gov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