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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策及通知·· 2008-06-23AI 评分49

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通知

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的通知

AI 导读

北京市明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,多层住宅100元/建筑平方米,高层住宅200元/建筑平方米。业主需在入住前交存,已按原标准交存的可办理多退少补。非住宅物业也需按此标准交存维修资金。

来源:北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策及通知 · zjw.beijing.gov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