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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
北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策及通知·· 2006-10-09AI 评分34

北京落实公有住房售后维修资金分户工作通知

关于落实我市公有住房售后维修资金分户工作的通知(京建物[2006]365号)

AI 导读

北京市要求公有住房出售单位落实房改房专项维修资金分户工作,将资金本金及利息分配至购房人户下。中心根据京政发[1992]35号等文件规定,对不同来源资金进行分类记账到户或到幢。各单位需按文件要求执行,确保资金分户准确。

来源:北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策及通知 · zjw.beijing.gov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