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I 月报 · 2026 年 10 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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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房销售制度与物业监管强化
2026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,全国多地推进现房销售制度和物业监管政策。多个城市如深圳、杭州、成都等出台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实施意见,明确现房销售、预售资金监管等措施。同时,物业监管方面,北京、四川、福建等地发布信用评级、信托制物业、服务质量评价等政策,强化行业规范。此外,住房公积金政策优化,如沈阳、天津等地扩展提取范围,支持装修和物业费提取。
现房销售制度推进
本版导读深圳、杭州、成都等多地出台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实施意见,明确现房销售、预售资金监管等措施,部分政策自2026年12月1日起实施。现房销售制度下,房企需调整营销策略,包括销售节奏后移、营销话术转型等。
西安市出台商品住房销售制度实施意见
西安市住建局等三部门发布商品住房销售制度实施意见,明确新出让土地项目优先现房销售,预售资金实行封闭管理,现房销售需完成竣工验收并备案。
杭州市出台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实施意见
杭州市出台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实施意见,明确预售管理、现房销售、资金监管等具体措施,规定新老政策时间节点及资金监管要求。
广州琶洲南区地块被保利发展38.17亿竞得
广州海珠区琶洲南区HZ0305401-CZTB地块由保利发展以38.17亿元竞得,成交楼面价55385元/平方米,溢价率26.52%。新政明确2026年8月28日后出让的住宅地块预售条件提升至‘单体建筑主体结构封顶’,新出让土地‘优先选择现房销售’。
多地发布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细则
深圳、杭州等地发布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细则,明确现房销售过渡期、预售资金监管及定金上限等具体安排。
成都推行商品住房现房销售政策
成都市住建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意见,明确2026年8月28日后新出让土地项目有序推行现房销售,申请预售需完成主体结构封顶。
深圳优化房地产政策 放宽核心区限购并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
深圳市出台《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》,放宽核心区限购并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,同时加大优质住房供应和优化购房服务流程。
现房销售制度下房地产企业营销新打法
现房销售制度下,房企需调整营销策略,包括销售节奏后移、营销话术转型、渠道高佣模式调整、客诉前置化及组织模型变化。应对策略涵盖拿地前定位客群、建设期品牌经营、案场体验式成交、精准获客及交付即营销等。
物业监管政策强化
本版导读多地发布物业监管政策,涵盖信用评级、信托制物业、服务质量评价等。北京物业企业信用评级结果公布,四川推广信托制物业,福建建立住宅物业服务五级质量等级体系,推动行业透明化与履约管理。
北京物业企业信用评级结果公布
北京市住建委公布首轮住宅物业企业综合评价结果,1457家企业参评,A级146家、D级146家,未参评企业视同D级。评价涵盖公共信用、经营情况、加分扣分项及市民诉求处理情况,旨在通过信用资产化实现精准监管和市场化优胜劣汰。
四川推广信托制物业:明确权责划分与数字化工具应用
四川三部门发文推广信托制物业,明确业主共有账户、物业酬金制及数字化工具应用要求,推动行业透明化与履约管理。
佛山物业“红黑榜”评价机制发布
佛山市住建局发布物业服务质量评价机制,通过业主满意度测评和多方评分形成红黑榜,推动物业服务质价相符。评分规则包括业主满意度占60分,其他部门评分占40分,根据得分划分五档榜单并实施差异化管理。
福建建立住宅物业服务五级质量等级体系
福建省住建厅印发通知,建立住宅物业服务五级质量等级体系,明确基础服务与个性化特约服务边界,推动物业费定价回归‘质价相符’。
深圳16个小区物业费收缴率100%的实践案例分析
《中国物业管理》杂志分析深圳16个小区物业费收缴率100%的案例,总结出党建引领、服务提质、透明治理、创新沟通四方面经验,为行业提供可复制的物业管理实践方法。
合肥市上线新房购置“一件事”平台
合肥市新房购置“一件事”平台上线,整合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、维修资金缴纳、公积金贷款、水电气开户及不动产登记等业务,实现全流程线上办理。
住房公积金政策优化
本版导读沈阳、天津等地发布住房公积金新政,扩展提取范围,支持装修、物业费提取。厦门、成都等地调整公积金政策,包括直付首付、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增加等,提升公积金使用灵活性。
沈阳市发布九项住房公积金新政
沈阳市发布九项住房公积金新政,涵盖贷款、提取政策优化,新增装修、物业费提取场景,部分政策自2026年12月1日起实施。
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新政扩展提取范围
天津市发布住房公积金新政,将自住住房物业费、装修费纳入提取范围,明确三类提取情形及金额上限。
北京出台新政提升住宅公共空间品质:可因地制宜开展抬板设计
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发布《关于本市住宅公共空间品质提升的意见(试行)》,明确抬板设计的技术指标、空间复合利用要求及容积率计算规则,优先在存在地形高差、滨水沿线或轨道‘微中心’的居住用地开展。
成都公积金可用于装修、交物业费 最高可提15万元
成都发布通知将自住住房装修、物业费纳入公积金提取范围,自2026年10月20日起实施。无公积金贷款余额的缴存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,装修提取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00元计算,最高15万元;物业费每年最高提取3600元。